关于申报2010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5524澳门24小时线路教职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人字〔2005〕6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澳门24小时人才队伍建设,掌握教职工培训需求,统筹制定培训计划,现就2010年度教职工国内外进修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教职工国外进修
请根据《国外高水平大学目录》(见附件1)统一填写《5524澳门24小时线路教职工出国进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
2.教职工国内进修、培训
教职工国内进修应坚持学历提高与素质能力提高并重,加强与教职工成长规划相结合,加强与岗位要求相结合。请统一填写《5524澳门24小时线路教职工国内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见附件3)。请有关研究所将内部拟举办的专项培训和需职能部门开展的专项培训计划填入《5524澳门24小时线路教职工国内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
3.职能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
职能部门根据澳门24小时发展和教职工成长的需要,针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从提高岗位技能、人员素质、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等多方面合理考虑综合分析,开展相应专项培训。人力资源处将根据澳门24小时整体培训计划情况进行批复,并在执行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澳门24小时专项培训的成效,改进有关政策和制度。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培训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评价考核。科技处质量办负责全校质量体系培训计划制定,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保密处负责全校保密工作培训计划制定,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培训计划制定。各职能部门统一制定涉及管理权限和工作内容的培训计划,填写《2010年度部门培训项目计划申报表》(见附件4)上报人力资源处。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澳门24小时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的步伐,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有序的澳门24小时教职工培训体系,统筹安排教学、科研、管理、质量工程、保密、安全等工作,明确本单位的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制定本单位的培训管理规定和2010年本单位培训进修计划。2010年度未列入计划的培训人员澳门24小时不予批准进修和资助。
请将经本单位汇总、审核后的培训计划(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附件2-4)于2010年3月12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业务受理中心(主楼529室)。联系人:马慧平 王滨 电话:82569553 E-mail: kpb@hrbe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外高水平大学参考目录
2.5524澳门24小时线路教职工出国进修计划汇总表
3.5524澳门24小时线路教职工国内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
4.5524澳门24小时线路培训项目计划申报表
5524澳门24小时线路人力资源处
2010年3月4日
附 件:



